纳税筹划课程考核说明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刘越
一、考核对象
本课程考核对象为电大开放教育会计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的学生。
二、启用时间
本考核说明的启用时间为2011年3月。
三、考核目标
本课程的考核目标是培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才兼备的,具有比较扎实的经济理论基础,熟悉国家财税法规,精通财务会计、工商管理实务操作,具有较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决策能力,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应用性、复合型高级会计、管理专门人才;通过纳税筹划课程学习,掌握纳税筹划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思路、方法,由浅入深,由表及里,从实践出发,提出和分析理论问题,培育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养成随时追踪国家税收政策变化信息,并据此调整筹划行为与方案的习惯,为学生将来从事的财务规划与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考核依据
本课程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的依据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纳税筹划课程的教学大纲,由中央财经大学黄桦教授主编、中央电大出版社2011年1月出版的《纳税筹划》教材、由黄桦教授主讲、中央电大音像出版社出版的《纳税筹划》录像教材、网上教学资源以及本考核说明。
五、考核方式及计分方法
本课程采用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方式。
课程的形成性考核、终结性考试以及课程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形成性考核成绩在综合成绩中所占比例为50%,终结性考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所占比例为50%。
第二部分 考试方式与要求
一、形成性考核
1.考核目的
形成性考核是指中央电大、地方电大分阶段安排的作业。通过形成性考核引导学生有序学习,及时发现和解决学习中出现的问题。
2.考核手段
本课程形成性考核采用纸质作业册形式。《纳税筹划形成性考核册》是学习纳税筹划课程的配套教学媒体,是测量与评估学生学习、教师教学的重要手段。编制形成性考核作业册的依据是课程的教学大纲、文字教材、网上教学资源和本考核说明,其目的旨在更好地协助学生学习、教师教学及校方的教学管理。
3.考核方式
形成性考核采用课堂讨论、小组讨论、社会调查、网上教学活动等多种形式作为日常考核内容。以培养学生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为目的,在课堂讨论、小组讨论、社会调查、网上教学活动等形式中选择一种作为作业形式时,要求写出发言提纲及心得体会,积极发言,锻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比重及计分方法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需要按课程教学进度独立完成4次形考任务,每次按100分计算。有条件的学校可安排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学生应积极参加网上答疑等教学活动;教师按照各种教学活动的比例、参与的数量和质量评定成绩,讨论中积极发言或有独到见解的可酌情加分。
5.考核安排
章节序号 | 教学内容 | 作业序号 | 作业时间安排 |
第一章 | 纳税筹划基础 | 1 | 4-5周 |
第二章 | 纳税筹划基本方法 | ||
第三章 | 增值税纳税筹划 | ||
第四章 | 消费税纳税筹划 | 2 | 8-9周 |
第五章 | 营业税纳税筹划 | ||
第六章 |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 ||
第七章 |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 3 | 12-13周 |
第八章 | 其他税种纳税筹划 | ||
总复习 | 4 | 16-17周 |
二、终结性考试
1.考核目的
终结性考试是指由中央电大组织的期末考试,是对教与学的全面验收,是不可缺少的教学环节,重点考核学生对纳税筹划基本理论及基本业务知识的的认识了解能力,以及重点掌握所学知识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命题原则
本课程的所有命题均在教学大纲、多媒体教材(文字教材和录像教材)、网上教学资源和考核说明的范围之内。期末考试试题兼顾考核要求的能力层次,以掌握内容为主。
试题题型分为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主观性试题的题型采用简答题或案例分析题,客观性试题的题型采用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或判断正误题。各题型在试卷中所占分数比例大致分布:主观性试题60%,客观性试题为40%。
3.考核形式
终结性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
4.答题时限
终结性考试的答题时限为90分钟。
5.特殊说明
本课程的期末终结性考试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试时间。允许携带普通计算器等辅助计算工具。